中新網(wǎng)9月2日電 據“中央社”報道,臺軍前后備司令部副司令袁肖龍、軍事工程掮客林治崇等被控軍購貪污案,板橋地方法院今天判處袁肖龍有期徒刑10年4月、林治崇有期徒刑3年,本案可上訴。
其余被告包括:負責替林治崇傳遞軍事采購工程招標文件的助理丁顗慈有期徒刑1年8月、緩刑3年;許佩君1年4月、緩刑3年。
前軍備局工營(yíng)中心設計組長(cháng)楊東山的妻子蔡瑜,被判處有期徒刑7年,剝奪公權3年。
林治崇助理張?chǎng)┭、陳靖捷,下游掮客巫毓貞、薛奇昌均無(wú)罪。
這起軍購弊案中涉及軍中買(mǎi)官、性招待等弊端,一度引起社會(huì )矚目。檢方今年4月間起訴時(shí),以袁肖龍涉貪污罪,求刑22年。
法院今天宣判,判決理由認定袁肖龍與林治崇期約升上將所需之新臺幣600萬(wàn)元,(含“MIKE陳”所收取的100萬(wàn)元傭金),將由林治崇支應,并因而與部屬共同違背職務(wù)交付軍事工程招標文件、泄漏評選委員薦報名單、對部屬施壓、要求部分評選委員將特定廠(chǎng)商評選為第1、2名。
袁肖龍、林治崇今天并未到庭聆聽(tīng)宣判,僅丁顗慈到庭。她表示,將與律師研究后續訴訟程序。袁肖龍昔日軍中同事到庭聆判,并表示將會(huì )把結果告知袁肖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