臺灣北部平溪十分村的元宵節“放天燈”的習俗也有200多年的歷史。
所謂“做天燈”,就是在紙糊的燈狀球體下點(diǎn)火,利用熱空氣上升的原理將其送上夜空。天燈用白色宣紙糊制,造型很像一頂孔明帽,故而又稱(chēng)“孔明燈”。天燈的“帽沿”用竹片圍成圓形,用兩根鐵絲在圓形竹片之間架成十字形,燃料固定在十字形的中間交叉點(diǎn)上。糊扎天燈首重平衡,否則升上天空即刻就會(huì )燃燒起來(lái),化為烏有!疤鞜簟庇写笥行,冉冉升起后,猶如一個(gè)個(gè)大大小小閃爍的火球,隨風(fēng)飄向遠方,與夜空中的繁星融為一體,妙不可言。人們更相信,天燈放得愈高,運氣就愈好!
而放天燈還有一個(gè)十分重要的作用:早期來(lái)臺拓墾的移民,常遭盜匪打劫、殺戮,便以“放天燈”作為互報平安的訊號。日本統治時(shí)期,“天燈”又成為一種躲避日軍搜捕的信號。臺灣光復后,“放天燈”才恢復其娛樂(lè )、祈福的功能,并逐漸成為平溪人元宵夜的一種固定的民俗活動(dòng)。平溪人說(shuō),“天燈”怕鞭炮,所以“放天燈”時(shí),一定要大放鞭炮,炮聲愈響,則愈能把“天燈”嚇得飛得愈高愈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