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國臺灣網(wǎng)9月23日消息 據臺灣“今日新聞網(wǎng)”報道,臺灣屏東縣一個(gè)販毒集團用玩具鈔票包藏毒品,再以借錢(qián)和換錢(qián)的方式,將毒品賣(mài)給吸毒人員,玩具鈔票的金額正是毒品交易的金額。屏東警方在追蹤半年后,于22日宣布破獲案件,共逮捕販毒集團成員10名。
日前,臺警方逮捕了現年32歲的黃姓男子和現年34歲的周姓女子,兩人為情侶關(guān)系。此販毒集團窩藏在屏東市天公廟后面民宅中,販賣(mài)1級毒品海洛因和2級毒品安非他命。該販毒集團以“借錢(qián)”為毒品交易代號,將毒品分裝為小包,再將小包毒品放置在面額為500或1000元新臺幣的玩具紙鈔包裝中,紙鈔面額代表毒品售價(jià)。
此販毒集團利用玩具紙鈔作為販毒交易的掩護,集團成員還自創(chuàng )密碼,企圖躲避臺警方的竊聽(tīng)。交易時(shí),集團成員將毒品粉末包裝在玩具紙鈔內,并折成信紙狀,讓人以為是在借錢(qián)。
販毒集團成員為5男5女,平均年齡約30歲左右,毒品販賣(mài)區域覆蓋屏東縣各鄉鎮。屏東縣警方埋伏將近半年時(shí)間,才一舉逮捕販毒集團。偵訊后,臺警方依販毒罪將販毒集團成員移交法辦。(中國臺灣網(wǎng) 李迪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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