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國臺灣網(wǎng)7月1日消息 據臺灣“中央社”報道,有臺灣民眾今年1月成立“大道丐幫同盟”,向臺當局“內政部”申請備案遭以不符政黨設立宗旨等理由否決,再提訴愿也于5月下旬遭駁回。
島內“人民團體法”規定,設立政黨須先召開(kāi)成立大會(huì ),會(huì )后30天內檢具章程、會(huì )員名冊等數據,申請臺當局“內政部”備案后,程序才完備。
有民眾今年1月12日成立“大道丐幫同盟”,檢附章程及負責人名冊,向臺當局“內政部”申請政黨備案。
不過(guò),“內政部”認為,以大道丐幫同盟為政黨名稱(chēng),與所送章程草案所定宗旨及任務(wù)并無(wú)關(guān)聯(lián),也與“人民團體法”規定政黨設立的宗旨不符,且涉違反社會(huì )秩序維護法規定,有違公益屬性,并將導致民眾誤信違法行為可以透過(guò)組黨而為合法的可能,依法不予備案。
“大道丐幫同盟”申請人認為,中國古代倉頡造字無(wú)分好壞,且朱元璋成立丐幫,進(jìn)而建立大明王朝,不應因丐幫二字即誣蔑為乞丐行為,向臺灣當局“行政院訴愿審議委員會(huì )”提出訴愿。
臺當局“行政院訴愿審議委員會(huì )”認為,以大道丐幫同盟為政黨名稱(chēng),與“人民團體法”規范政黨設立的宗旨不符,且社會(huì )秩序維護法防止聚眾公開(kāi)乞討叫化的行為,也訂有罰則,“內政部”不予備案并無(wú)不妥;5月下旬駁回訴愿。(中國臺灣網(wǎng) 王文英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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