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國臺灣網(wǎng)9月17日消息 據臺灣“中央社”報道,臺北地方法院裁準“立法院長(cháng)”王金平假處分,國民黨向“高等法院”抗告后,律師今天補充理由,指若不分區“立委”都循王金平模式,將如脫疆野馬,讓黨束手無(wú)策。
國民黨委任律師陳明等人昨天遞交抗告書(shū),提出2項理由,根據臺灣“高等法院”裁定,政黨對黨員處分屬于政黨內部自治事項,普通法院無(wú)審判權,王金平的“立委”資格,最遲在“中選會(huì )”將注銷(xiāo)黨籍文件送到“立法院”后喪失。
趕在法院下班前,陳明等人今天傍晚又遞交民事抗告補充理由狀。
陳明說(shuō),臺北地院裁準王金平假處分案,將導致未來(lái)不分區“立委”無(wú)論因為何種理由喪失政黨黨員資格,都可依此模式聲請假處分,拿到假處分保障當后盾,不受黨紀拘束、不聽(tīng)黨指揮,形同脫疆野馬為所欲為,政黨束手無(wú)策,不分區制度會(huì )因法院不當介入而遭徹底破壞。
王金平被控涉“司法”關(guān)說(shuō)遭國民黨撤銷(xiāo)黨籍,“中選會(huì )”之前已發(fā)函“立法院”,要求注銷(xiāo)王金平“立法委員”名籍。臺北地方法院13日裁準王金平以新臺幣938萬(wàn)1210元為相對人(國民黨)供擔保后,在確認黨員資格存在訴訟判決確定前,得繼續行使國民黨黨員權利。(中國臺灣網(wǎng) 李帥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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